11月4日,记者从家属处获悉, 河南南阳网红罗大美2023年7月遇害之后,除了刑事追责,家属仍在艰难追讨其生前借出的一笔173万余元款项。 记者11月4日从其家属处获悉,尚某某父母作为继承人起诉邻居侯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经过一审、二审已经胜诉,但判决生效之后面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。家属另行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,该案将于11月9日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 ▲罗大美生前照片 据家属提供的
11月4日,记者从家属处获悉, 河南南阳网红罗大美2023年7月遇害之后,除了刑事追责,家属仍在艰难追讨其生前借出的一笔173万余元款项。 记者11月4日从其家属处获悉,尚某某父母作为继承人起诉邻居侯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经过一审、二审已经胜诉,但判决生效之后面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。家属另行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,该案将于11月9日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 ▲罗大美生前照片 据家属提供的民事二审判决书显示,侯某某经营玉石珠宝生意,借款主要发生于2021年至2022年,2023年双方仍存在资金往来。尚某某生前曾向家人提及,侯某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钱,当时尚某某还就此征求过母亲意见。 2023年7月,尚某某遇害身亡。家属通过其手机获悉借款情况,在与侯某某沟通协商过程中,双方未能达成一致,尚某某父母遂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。 该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,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。2025年10月,一审判决侯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735280元,并从起诉之日按年利率3%支付利息。侯某某不服判决上诉,二审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侯某某全部上诉,维持原判。 尚某某妹妹小尚告诉记者,判决生效后却因侯某某名下无财产而无法执行。在执行无果的情况下,2026年4月16日,执行法院调取侯某某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,罗大美家属获知两处房产的变动情况:2025年3月31日,侯某某将位于南阳市卧龙区张衡路某家属院房屋无偿赠与王某某, 并办理了转移登记 ;同日,同址另一处房屋 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某,亦完成转移登记。 王某某系侯某某之子。两处房产的转移登记发生在同一天,受让人为侯某某的近亲属。 ▲罗大美遇害案一审开庭 随后,罗大美家属再次起诉侯某某,在起诉状中称,这一行为“有计划地整体转移财产、逃避债务的意图显而易见”。从时间上看,房产转移发生于2025年3月31日,而尚某某、范某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立案时间为2025年8月6日, 房产转移在借贷诉讼立案前四个月左右。 罗大美家属认为,侯某某在负有债务的情况下, 将房产无偿赠与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其子,直接减少了责任财产,导致债权无法受偿,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予撤销。 2026年8月,尚某某、范某向卧龙区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,请求撤销上述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,将两处房产恢复登记至侯某某名下,并由两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2万元及诉讼费用。该案此前已开过一次庭,11月9日将再次开庭。 11月4日,罗大美母亲发布视频表示,目前通过法律程序给儿子维权,这几年打官司也没少花钱,也欠下了外债。 当天,记者多次致电侯某某,接通后随即被挂断,此后均无法接通。